各企事业单位、各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推动“科技东莞”工程有序、快速开展,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 16号)和《“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 105号)的要求,我会承担东莞市统一的“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组织项目评审工作。现恳请贵单位给予支持,动员相关专家加入“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
一、专家条件
征集入库专家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热心科学技术事业,愿意参加科技业务评议、论证以及科技战略咨询服务等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该领域发展特点与规律;
(三)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大中型企业中担任科研、生产、负责人以上职务的人员,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科技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科技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科技人员;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
二、征集方式
1.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征集。
2.被推荐或自荐的专家须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登记入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征集流程
1.填写个人信息。
填写《“科技东莞”工程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详见附件),并连同最高学位、最高职称和身份证的扫描件打包发到邮箱dgkj007@126. com.
2.申请材料包括:
(1) 《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材料(包括: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履历以及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提交( 或邮寄)东莞科技进修学院。
4.征集时间:全年征集。
经审核、批准后,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聘为项目评审专家,按《“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参加“科技东莞”工程项目的评审活动,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家评审报酬参照有关规定支付。
联系人:陆煦均
电话: 0769-22118185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四楼东莞科技进修学院,邮编523007
Email: dgk j007@126. com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