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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于:2023-11-03   浏览次数:1937

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工程建设中心,建筑行业各协(学)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建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决定公开征集评审委员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的条件要求

  申请入库的委员候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候选人应取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1年以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候选人应取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3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57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一般要求52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坚持评审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人员以及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并仍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入库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申报人的评审权、表决权;

  3.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2.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准时参加评审会议,认真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3.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审中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不得泄漏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讨论内容和表决情况;

  4.遵守回避纪律,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情形的;

  5.遵守廉洁纪律,不得私自接收申报人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委员入库的程序

  (一)工作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根据评审委员候选人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候选人(人数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于2023年11月22日前报至市土木建筑学会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1.《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   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原件1份和可编辑电子版;

  2.《东莞市建筑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委员库人员推荐名册》(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3.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和扫描件1份;

  4.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扫描件1份;

  5.《职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证明书》1份(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打印)。

  (二)推荐材料汇总

  评审委员入库工作委托市土木建筑学会具体负责。市土木建筑学会收到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后,按勘察设计类、建筑施工类、建筑管理类、建筑建材类四个专业类别对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确定评委库委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人数择优确定入库委员人选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核准备案有效期不超过3年。

  (二)评委会组建单位有权对评委库中不能履行职责的评审专家进行调整。

  (三)原“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库委员,如符合入库条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附件:1.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委员推荐表.docx

                 2.东莞市建筑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委员库人员推荐名册.xlsx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李红莉,联系电话:0769-22659339,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213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电子邮箱:dg226593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