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叶盈等534人拟通过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名单详见附件1),现根据职称有关规定对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请拟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参考《公示(样式)》(附件2),将公示内容补充完整后,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或者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各单位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6日前寄至市土木建筑学会办公室(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213,电话:22659339)。
若对拟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向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署本人真实姓名(签名需手写)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9-22299508 邮政编号:523112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
附件:
附件1东莞市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xls
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