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学〔2017〕13号
关于收取2017年度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职称评审
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工程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17]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收取2017年度建筑专业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下同)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和报送时间、地点
(一)申报途径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由其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 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进行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送至市土木建筑学会。
(二)报送时间、地点
中、初级职称评审接受网上申请的时间为7月1日至9月1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8日至10月13日。报送材料地点为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213,咨询电话:22659339、22655931、23160782。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市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具体要求如下:
(一)《(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表一),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系统中申报专业栏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附件1)规范表述,送评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档案袋内。申报材料每人仅限1袋。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表二)。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此表共16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结构、字体、字号、页码不予改变。
(三)《(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采用竖表,一式17份,一份原件,其余可提供复印件。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表四)。必须准确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工作电话、手机号码。
(五)申请人的《证书、证明材料》(表五),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市土木建筑学会验证后退还原件;继续教育证书(证明)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合格证明。
(六)《业绩、成果材料》1份(表六,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其中规划、设计申报人员附图纸图签、获奖证书;施工、管理申报人员附项目班子任命书、项目竣工备案表、项目获奖证书等。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原件经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复印件并按分类合订成册。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论文原件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即可(剔除无关的内容),申报系统中应同时上传pdf格式扫描件和word文档。
(七)《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表七)。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每张照片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办证书时揭取)。
(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表八)。
(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九)应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各1份,双面打印。
(十)《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不超过3000字。
(十一)提交相应的社保凭证。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本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社保凭证贴在表五尾页。
附件:1、建筑工程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