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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我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于:2020-12-16   浏览次数:3903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49号)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质量,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定于2020年12月24日开展2020年度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现就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全面直接地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以便对申报人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面试答辩的基本原则

面试答辩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突出业绩和能力为先、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答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环节和内容,答辩情况仅作为评委投票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果以评委投票结果为准。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评审。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

经评委会审核,符合申报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资格的申报人。

四、面试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地点: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面试答辩采取远程网络答辩进行(具体要求和时间段见附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正式面试答辩前7天在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网(网址:http://www.dgtmjz.org)公布面试答辩时间。在正式面试答辩前5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通过短信平台把申报人的答辩时间以短信形式发至其手机,申报人按要求进行回复确认(实名制加指定的微信号)。在答辩前3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确认记录进行汇总,已确认回复的视为已接到答辩的通知并确认参加;未回复的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再次发送信息或电话联系其单位或本人,确保每个申报人都接收到答辩的通知。面试前一天还没有确认回复的视为放弃面试答辩。

2.申报人必须按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安排好的时间参加面试答辩。没有按时答辩者,责任自负。

3.申报人参加面试答辩时必须严格遵守答辩工作规则,严重违反纪律者取消其答辩成绩。

六、面试答辩工作规则

(一)申报人须依据通知的答辩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做好准备,接通视频后先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实。

(二)面试答辩时间约每人5分钟,主要围绕申报人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专业技术问题提问,评委再根据申报人的相关纸质资料提出2-3个问题。答辩采用一问一答方式进行,不提问专业以外的问题。

(三)申报人答辩时,不得携带参考书籍、汇报资料等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设备等。

(四)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评委提出的题目认真答辩,做到有问必答。

(五)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

 

附件:附件1:各答辩室微信号.docx

           附件2 东莞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答辩名单.xls

 

东莞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代章)

2020年12月16日